第282章 双雄夜话(1/2)
帐篷外头的风,呜呜的,像狼嚎。
帐篷里头,一盏油灯,火苗被从门帘缝钻进来的风吹得东倒西歪,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在牛皮帐壁上,晃来晃去。
霍去病盘腿坐在一张简陋的胡床上,面前摆着一张小几,几上一壶酒,两个碗,一碟酱牛肉,一碟腌萝卜。他抓起酒壶,给自己倒了一碗,又给陈默倒了一碗。酒液浑浊,是河西这边酿的浊酒,劲儿大,呛嗓子。
陈默坐在他对面,接过碗,没喝。他看着霍去病那张被灯火照得忽明忽暗的脸,等着他开口。
霍去病端起碗,咕咚咕咚灌下去半碗,抹了抹嘴。
“老陈,”他开口,声音带着点酒气,“你说,这仗,该怎么打?”
陈默端起碗,抿了一口。酒辣,呛得他嗓子一缩。“你不是早就想好了?直奔河西,先打休屠王,再收拾浑邪王。”
“那是大方向。”霍去病放下碗,手指在几上敲着,“我说的是细的。怎么打?从哪儿打?打多狠?打完怎么办?”
陈默看着他。那张年轻的脸上,此刻没了平时的飞扬跋扈,只剩下一层沉思的、带着点烦躁的神情。像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猛兽,想冲出去,又不知道笼门什么时候开。
“你想怎么打?”陈默反问。
霍去病抓起筷子,在几上比划。
“这儿,是休屠王的老营。这儿,是浑邪王的地盘。中间隔着这片戈壁,三百多里。我的想法是,精骑先行,昼夜兼程,绕过浑邪王,直插休屠王老营。打他个措手不及,先斩断河西匈奴的一条胳膊。然后回头,再收拾浑邪王。”
他筷子戳在几上,笃笃响。
“快。狠。准。等他们反应过来,休屠王的人头已经挂在我马脖子上了。”
陈默听着,没说话。他看着几上那两根筷子戳出的路线,脑子里却在想别的事。
三百多里戈壁。昼夜兼程。精骑先行。
打过去,要几天?三天?两天?马跑得动吗?人扛得住吗?到了地方,还有力气打仗吗?
打完了呢?粮草呢?箭矢呢?伤兵呢?怎么往回撤?浑邪王要是趁机抄后路怎么办?
这些问题在他脑子里转,转得他太阳穴发胀。
“去病,”他开口,声音不高,“你想过没有,打完休屠王,你的马还有多少力气?你的人还能打多久?你的箭还够不够用?伤兵怎么处置?”
霍去病愣了一下。那根筷子停在几上,不动了。
“粮草我带够了。”他道,“一人三天干粮,马料也备了。”
“三天。”陈默点头,“够打到休屠王老营。够打一仗。可打完呢?往回撤,又要三天。路上万一遇到沙暴,万一迷路,万一浑邪王派兵拦截,你那三天干粮,够不够?”
霍去病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陈默继续道:“还有箭。你一人带多少箭?三十支?五十支?一仗打下来,能剩下多少?要是休屠王没那么好打,要是他据寨死守,要是他的人比你预想的多,你的箭打光了,怎么办?拿刀砍?砍得动几个?”
霍去病脸色变了。那层烦躁褪下去,换上一层更复杂的、说不清的神情。他盯着陈默,盯了很久。
“老陈,”他开口,声音低了些,“你咋尽想这些丧气事?”
“不是我尽想。”陈默摇头,“是我必须想。你冲在前面,我蹲在后面,我要是不把这些事想清楚,你冲出去,就回不来了。”
霍去病沉默了。他端起碗,把剩下那半碗酒一口干了。酒液顺着嘴角流下来,滴在衣襟上,他也不擦。
帐篷里静下来。只有外面的风声,呜呜的,还有灯芯偶尔爆开的噼啪声。
过了很久,霍去病才开口。
“老陈,你说的这些,我都懂。舅舅也常说。可我就是……就是受不了。”
“受不了什么?”
“受不了慢。”霍去病抬起头,看着帐篷顶,“打仗,就是要快。越快越好。越快,敌人越反应不过来。越快,咱们伤亡越小。越快,战果越大。你让我慢慢走,慢慢算,慢慢等粮草,我……我浑身难受。”
他攥紧拳头,指节泛白。
“你知道吗,上次打匈奴,我带八百骑,奔袭八百里,端了单于他爷爷的老营。那一仗,从出发到打完,只用了四天。四天!砍了三千多颗脑袋,抓了几百个俘虏,自己只伤了几十个。为什么?因为快!快到他们根本来不及反应!”
他越说越激动,声音都高了。
“可回到长安,舅舅说,你太冒险了。陛下说,下次不可如此。朝堂上那些人,说什么的都有。什么‘轻敌冒进’,什么‘孤军深入’,什么‘万一失手,国失栋梁’。我听着,心里那个憋屈!”
他一拳砸在小几上,几上的碗蹦起来,酒洒了一桌。
陈默看着他。看着那张因为激动而涨红的脸,看着那双因为憋屈而发红的眼睛,看着那个浑身绷紧、像一张拉满的弓的年轻人。
他忽然想起史书上那些记载。霍去病,一生六击匈奴,战无不胜,封狼居胥,却只活了二十三岁。他死的时候,汉武帝悲痛欲绝,调遣边境五郡的铁甲军,从长安到茂陵,排成几十里长的队列,为他送葬。
可史书上也写了,霍去病“少而侍中,贵,不省士”。他打仗,从来不问后勤,不管士卒饥饱。他带的兵,常常饿着肚子追击敌人,常常在冰天雪地里露宿。他的战功,是用最快的速度、最狠的打法换来的,也是用无数士卒的性命和苦难换来的。
陈默端起碗,喝了一口酒。酒很辣,辣得他嗓子发紧。
“去病,”他开口,声音不高,却压住了帐篷里的躁动,“你说得对。打仗,是要快。越快越好。可你知道,快的前提是什么吗?”
霍去病抬头看他。
“是准备。”陈默道,“准备得越充分,才能打得越快。你的马,要喂饱。你的箭,要带够。你的路,要探明。你的退路,要留好。这些事,一件没做好,你越快,死得越快。”
他放下碗,看着霍去病的眼睛。
“你上次打匈奴,八百骑,奔袭八百里,端了单于爷爷的老营。为什么能成?因为你运气好。路上没遇沙暴,没遇断水,没遇埋伏。敌人刚好松懈,刚好没防备。你打完就跑,敌人来不及追。这一切,都是运气。”
霍去病愣住了。
“可运气,不能靠一辈子。”陈默继续道,“下一仗,万一遇沙暴呢?万一断水呢?万一敌人有防备呢?你怎么办?还靠运气?”
帐篷里静得能听见两人的呼吸声。
霍去病盯着陈默,盯了很久。那眼神里,有不服,有挣扎,还有一种说不清的、复杂的情绪。像一头被驯服的猛兽,不甘心,又不得不承认,那个驯它的人,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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