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新的情敌(1/2)
大家边吃边聊,一顿饭吃了快一个小时,医学院确实有意思的事儿太多了,她们刚入校三天,已经听了不少段子,一个接一个地说,当然主讲人是布布,段子被她绘声绘色地说出来,会让人觉得更有趣了。
吃完饭,大家在校园里面散步的时候,余杰问:“采访你们一个问题啊,为什么想学医?”
布布先说,“学医很酷啊,我想挑战一下自己的承受能力,本来开始准备挑战法医的,父母实在是接受不了,所以如果能像《良医》里面的海默一样当个外科急诊医生,也还挺酷的。”,这个答案确实很‘布布’。
馥郁说:“我们家算医学世家了吧,我好像不用选,生下来可能就注定要走这条路了。”
轮到夕漫了,“我初三的时候,陪妈妈在医院呆了一段时间,看见了很多病人,我看到了她们的痛苦,尤其是我的妈妈。虽然我知道生老病死是自然的生理现象,我学医也不一定就比其它医生高明多少,但我觉得行医是一件好事,是能直接地帮助到别人的事儿。”
“酷,虽然我们的初衷都不太一样,但既然我们走到了同一条路,那我们就一起为了自己的理想努力吧。”布布拉起了馥郁和夕漫都得手,围成一圈,就像球员上场之前一起鼓劲一样,“加油!”
“那么,余杰同学,你为什么学法律?”布布把手捏着拳头当作话筒举到余杰身前。
“呃,我在高考之前都没想好以后的职业规划,高考后填志愿的时候在网上把北京各个高校的各个专业以我这分数能够得上的都研究了一遍,就法律吧,我个人觉得自己的逻辑思辨能力可能还不错。”余杰照实说道。
布布手回话筒,“大帅哥,虽然你的这个原因好像很无趣,但是,我也听出点儿意思了,那就是‘你为什么只研究了北京的大学’?”。
话筒送回到余杰嘴边,余杰却不知道该不该继续照实说了,来北京当然是因为夕漫,可是夕漫已经明确地告诉他不想考虑这个问题了,他继续表达这层意思会不会让夕漫厌烦他。
夕漫看出了他的为难,拍了一下布布举着的胳膊,“布布同学,很欣赏你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我和余杰从初三开始就是竞争对手,如果我考到北京了,他没来,岂不是就输了吗?”
余杰赶紧点点头,向夕漫投来感激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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