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8章 法律代价(2/2)
第四,村庄“管不住”私人的事。以前的农村,宗族势力大,谁要是出轨,族长按族规处置(比如罚猪肉、游街);现在呢?集体化解体了,村委会也不管“私事”了——y村2000年以后,因为婚外情找村委会调解的,一件都没有!亲人也不愿意管——你找兄弟帮忙,兄弟说“这是你家的事,我掺和啥?”;找父母,父母说“忍忍吧,凑活过”。就像我同学的老爸,跟隔壁的婶子好了十年,同学的妈妈找爷爷帮忙,爷爷说:“别声张,传出去丢人!”最后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咱说句实在话:农村婚外情变“常态”,不是因为“道德沦丧”,是因为社会变了——人口流动打破了封闭,避孕技术降低了风险,女性稀缺提高了地位,村庄管控力减弱了约束。这些因素凑在一起,就把“越轨”变成了“常态”。但咱得提醒:常态不代表合理,出轨终究会伤害家庭,尤其是孩子——别等失去了才后悔!
一夜情、包养、重婚……6种婚外情的“法律代价”,看完你还敢乱搞吗?
前儿有个粉丝问我:“我跟网友约了次炮,没花钱,算不算违法?”我直接回他:“算婚外性行为,要是离婚,你得赔精神损失费!”他吓了一跳:“不就一次吗?至于吗?”我告诉他:“至于!不同的婚外情,法律后果不一样,有的要拘留,有的要坐牢,有的要赔大钱!”
今天我就把6种常见婚外情的“法律代价”给你列清楚,看完你就知道“乱搞”的成本有多高:
嫖娼:最常见的“金钱换性”,比如找小姐。法律后果: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10-15天拘留,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的,5天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要是多次嫖娼,还可能被收容教育6个月到2年。比如我朋友小李,去年找小姐被警察抓了,拘留10天,罚款3000块,单位知道后直接把他开除了,现在找工作都难。
一夜情:也就是“约炮”,不花钱,不涉感情。法律后果:虽然不违法,但要是离婚,法院会认定你“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比如我同事小张,跟网友约了次炮,被老婆发现,离婚时分到的财产比应得的少了20%,还赔了5万精神损失费。
私通:长期保持的婚外情,比如跟别人“长期好着”。法律后果:要是能证明“长期私通”,法院可以认定“感情破裂”,准予离婚;但要是没有同居或重婚的证据,不一定能要求赔偿。比如我邻居老王,跟同单位的女人好了三年,老婆起诉离婚,法院判离了,但因为没证据证明“同居”,没拿到赔偿。
包养:给情妇钱,让她跟你住。法律后果:要是能证明“包养”(比如转账记录、同居证据),法院可以认定“感情破裂”,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比如我亲戚老赵,给情妇买了辆车,每月给她5000块生活费,老婆发现后起诉离婚,法院判老赵赔老婆10万精神损失费,还分了70%的财产。
同居:跟情妇一起住,连续三个月以上。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这是“法定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而且法院会判决离婚。比如我同学小刘,跟情妇住了半年,老婆起诉离婚,法院判离,小刘赔了15万精神损失费,还把房子给了老婆。
重婚:跟别人领了证,或者以“夫妻名义”生活。法律后果:这是犯罪!根据《刑法》,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破坏军婚(跟军人配偶同居或结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比如我老家的一个叔叔,跟老婆没离婚,又跟别人领了证,最后被判了1年6个月,老婆分到80%的财产。
咱说句扎心的:婚外情的“爽”是暂时的,法律代价是长久的——拘留、罚款、坐牢、赔钱、丢工作、毁名声,这些后果够你喝一壶的!所以啊,别为了一时的刺激,毁了自己的一生。要是婚姻出了问题,就好好沟通,实在过不下去,就离婚,别搞婚外情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