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5章 惨痛的代价(1/2)
很多人觉得出轨顶多是“良心不安”,顶多影响家庭,根本扯不到违法犯罪。但现实里,不少人就是因为没搞懂边界,把婚外情玩成了“牢狱之灾”。先给大家讲个真实案例:江苏有个老板,婚内和小三长期同居,还以夫妻名义一起参加朋友聚会、给孩子办满月酒,最后被原配起诉重婚罪,判了1年拘役。这可不是特例,法律里早就给出轨划了明确的“红线”。
首先要明确:单纯的偷偷摸摸的通奸,比如偶尔和情人约会,法律上确实不构成犯罪,主要靠道德谴责和夫妻间的约束。但只要碰了这几个“雷区”,就会触犯法律。第一个雷区是重婚,不管是偷偷和别人领了结婚证,还是没领证但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比如对外宣称是夫妻、共同买房生活),都算重婚罪,最高能判2年有期徒刑。第二个雷区是破坏军婚,要是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还和人家同居、结婚,哪怕没以夫妻名义,也会构成破坏军婚罪,最高判3年。第三个雷区更严重,比如参与换偶、3P这种聚众淫乱活动,牵头的人或者多次参加的,会构成聚众淫乱罪,最高判5年。还有更极端的,要是出轨对象是未满14岁的幼女,哪怕对方自愿,也会按强奸罪从重处罚,起步就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就算没到犯罪的程度,出轨也有实实在在的民事后果。比如离婚的时候,只要原配能拿出对方出轨的证据(比如同居证明、聊天记录),法院分割财产时会明显偏向原配,出轨方可能少分财产。而且原配还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就像浙江温州有个离婚案,妻子因为丈夫同居出轨,法院判丈夫赔了8000元精神损失费。要是出轨的是党员、公职人员,后果更严重,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会被警告、撤职,包养情人的直接开除党籍和公职。所以别觉得出轨只是“私事”,法律的底线可千万别碰。
婚外性行为是性病、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很多人出轨后一时冲动,事后就陷入无尽的恐慌,既不敢去医院,又不知道该怎么办。之前有个粉丝私信我说,他出轨后第二天就发现下身不舒服,吓得整夜睡不着,又不敢跟家人说,拖了半个月才去医院,结果查出了梅毒,不仅治疗麻烦,还差点传染给妻子。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关键是要抓住“黄金补救时间”,并且做好科学的检测。
首先说最关键的:要是发生了没保护措施的婚外性行为,担心感染艾滋病,一定要在72小时内去当地的疾控中心或者艾滋病定点医院,找医生开“暴露后阻断药”。这个药就像紧急刹车,越早吃效果越好,24小时内吃效果最佳,超过72小时再吃就基本没用了。而且这个药要连续吃28天,必须严格遵医嘱,不能擅自停药。很多人担心这个药不好找、很贵,其实现在全国的疾控中心都能提供,部分医院也有,费用大概几千块,有些地方还能报销,别因为舍不得钱或者不好意思耽误了最佳时间。
然后是检测问题,就算吃了阻断药,也得按时检测确认是否感染。检测时间有个“窗口期”,建议在高危行为后的4周、8周、12周和6个月分别做检测。4周检测阴性基本能排除大部分感染可能,12周检测阴性就比较稳妥了,6个月检测阴性就能完全排除。检测方式可以选去疾控中心、医院做抽血检测,也可以买正规的家用自检试剂盒,操作简单,结果也准确。另外要注意,检测期间绝对不能再发生任何性行为,不管是和原配还是其他人,避免交叉感染。要是检测出阳性,也别慌,现在艾滋病、梅毒这些疾病都能通过规范治疗控制,越早治疗效果越好,关键是要及时就医,并且如实告知医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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