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风莎燕:我决定联系高人(四千字)(1/2)
“可惜,经验没拿到。”
坐在电脑前,林风觉得有点可惜。
他本来是打算拿到经验以后,把经验投入到风莎燕的空间能力上。
结果,虽然击败了王并了,但王并这货晕过去了。
所以,自己暂时还没有救出王子仲。
风莎燕听到了林风的声音。
她觉得高人是否太游戏化了一些。
高人该不会其实是网瘾少年吧。
虽然风家没这种,但是她在某些传承久远的家族见到过。
比如,山北地区的刘家,目前还活着三位老祖级别的人物。
其中一位,就很沉迷网游。
自己上次和父亲一起去拜访的时候,那位老祖大概是一百四十多的高龄,正戴着眼镜玩网游。
好像是什么一刀九九九真传奇。
按理说,练炁的人,眼睛近视散光的概率低一点,不少人戴眼镜也只是习惯,眼镜可能没度数。
更别说,那位老祖年轻的时候压根没近视。
是在他一百二十岁的时候,曾曾孙子送了一台电脑给他,并教他打游戏。
这之后,他沉迷游戏,把眼睛弄散光了。
看月亮都成四个了。
现在操控自己的这个高人,是不是也很沉迷网游啊!
不然为什么还说经验这种词。
搞不明白。
风莎燕想不明白,但是,高人有点怪癖似乎也正常。
怪癖越怪,高人越厉害。
就在风莎燕瞎想的时候,风星瞳也赶了过来。
他一直在卧室卧床休息。
是刚刚才知道姐姐居然和王并打了一架。
“姐,你没事吧?”
“没事就吃溜溜梅。”林风随口道了一句。
“什么?”
“没事,就是有点代沟了。”林风又随口说了一句。
风星瞳没有听明白,不过他也没有在意。
姐姐刚经历战斗,肾上腺素激增,说话有些没头没脑的也正常。
正处于比较激动的时候。
他压低声音,“姐,我已经从其它人那里听说了,我应该能从王并身上将王子仲老爷子救出来,我们快点过去吧。”
风莎燕一听,也很赞同。
父亲似乎有意向王家低头,若是等父亲插手,说不定就救不出王子仲老爷子了。
现在救出王子仲刚刚好。
“等等。”
林风出声阻止。
风莎燕:!
高人您刚刚不是还挺想要救出王子仲老爷子吗!
林风出声阻止,自然是另有他意。
“王老爷子的另一个徒弟请来了吗”
“她的住处就在天下会总部,只是今天在外出,应该快回来了,再有十分钟吧。”
“我明白了,等一会吧!”
风星瞳:?
他不明白,但是,老姐这样做,一定是有道理吧。
风莎燕的想法和风星瞳差不多。
高人会这样做,应该是有深意吧。
总不是觉得好玩吧!
林风去了王并目前所在的病房。
进去以后。
他操控风莎燕,对着自己的心口位置来了一下。
下一刻。
血条掉了一堆。
噗!
吐出一口血。
风星瞳:!
他脸色大变,“姐,你这是做什么?”
“其实是我与王并战斗的时候受到了内伤。”
“可你,这不是你刚刚自己揍的自己吗?”
“是与王并战斗受伤了。”
“可是,呃,好吧,我知道了。”
风星瞳不再和风莎燕争辩。
不多时。
王子仲的徒弟,年轻貌美的胡倩倩小姐急匆匆的推门而入。
一听说王子仲师傅的消息,她就立马赶回来了。
虽然,其实本来就在赶回来的路上就是了,只是在知道消息以后,让司机加快了速度。
“师傅!”
进门,刚喊了一句,就注意到了躺在病床上的风莎燕小姐。
林风操控风莎燕咳嗽两声,“倩倩,快,快救王老爷子,王并已经被我打败了,王老爷子应该就在王并身上,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救出他。”
胡倩倩内心一暖,眼睛泛起了泪花。
莎燕小姐为了我,真是付出了太多太多,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她了。
“莎燕小姐,谢谢。”
她急忙去检查王并的身体,尝试将王子仲师傅救出来。
她擅长医术,所学的功法,也主要是与医疗相关。
用炁将王并整个身体检索了一下,发现了王并的体内存在着多个灵体。
这些灵体处于一种半休眠的状态。
她操控自己的炁,小心翼翼的将王并体内的某个灵体提取出来。
终于。
救出了王子仲。
在现身后,胡倩倩立马喊师傅。
接下来就是眼泪汪汪的师徒重逢戏码了。
林风对这个兴趣一般,打开了一瓶酸奶,开始喝酸奶。
同时吃了个点心。
“这点心吃着好像也一般,怎么好意思卖那么贵?”
林风吐槽了一句。
风莎燕此时已经彻底明白高人的高意了。
就是为了让胡倩倩更感动……
再结合高人之前的话。
合着高人您一切目的就是为了追胡倩倩???
自己揍自己一拳,也是为了让胡倩倩更感动。
您太坏了!
她不好评价高人这种行为。
虽然确实是办了好事,但总感觉怪怪的。
如果论迹不论心的话,高人纯好人。
如果论心不论迹的话。
高人也太坏了。
风星瞳在一旁也看明白了。
姐姐是为了让胡倩倩感动,然后让胡倩倩姐,更死心塌地的为我们天下会工作。
我觉得这样不好。
即使是不这样做,倩倩姐也会帮我们天下会的。
胡倩倩和师傅王子仲聊了几句后,她擦了擦泪眼。
还有其它重要的事情。
“莎燕小姐,您身体哪里不舒服?”
她要帮莎燕治病了。
莎燕为了救出师傅,受了重伤,自己一定要治好才行。
“哪里都不舒服。”林风开口道。
胡倩倩顿时皱了一下眉头,伤好重!
她急忙检查,随后松了一口气。
还好!
“莎燕小姐,我帮您治疗一下,您再休息两天应该就彻底康复了,这两天记得不要与人战斗。”
“好的,不过,以后你喊我莎燕就行。”林风开口道。
“好的!我明白了。”倩倩答应下来。
这时候,林风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手表。
是从王韶容手上顺走的三折叠手表。
一看就很高级。
拿来送人刚刚好。
“送给你了。”
“欸?”胡倩倩一愣。
怎么这么突然。
这就要给我送礼物。
不过,礼物为什么是手表?
而且看上去,似乎不是新的?
懂了。
“莎燕小姐,您送我这么有意义的东西,我有点不好意思收。”
这个一定是莎燕小姐的父亲或者母亲之类的长辈送给莎燕的,很有意义的那种。
然后,莎燕现在想要把这个当作朋友的象征送给我。
不然,为什么送二手的。
“没事,顺手的事。”林风并不在意。
顺别人的手就行了。
顺一次,一个手表。
就是需要广交友。
那些被自己顺过手表的人,都不喜欢和自己当朋友了,不好再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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