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妖道(1/2)
第254章 妖道
人族咏驴,最出名的大概要数柳宗元的《黔之驴》:“虎见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以“技止此耳”把驴的脸面丟尽千百年。
到了本朝,就更不堪了。
“你这头倔驴”一这是嫌蠢;
“驴肝肺”
嫌人眼坏。
“驴年马月”
嫌人耽误事。
吕母成精这些年,可没少偷听读书人吟诗作对,弥补文化。
起初还觉新鲜,后来越听越恼火。
有句诗怎么说来著
哦,“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
啊呸!
凭什么每次都是人骑驴,没见哪首诗写驴骑人的
吕母越想越气,把嘴里的肠子狠狠嚼了两下,咕咚咽进肚里。
可嚼著嚼著,它那对泛著幽光的驴眼,忽然迷离。
说起来————
自己这辈子,打从刚出生那会儿,就被人骑了。
那时它还是头刚断奶的驴驹,四腿打颤,跟在老娘屁股后头,在集市上被人挑来拣去。
买它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后生,跟卖驴的老汉討价还价,从太阳在前面磨到太阳在后面。
“这驴驹太小了,养不活怎么办”
“少给五十文。”
“太贵了,再少二十文。”
“不行不行,这是好驴,你看看这腿,看看这蹄子一”
“那————那就按这个价,但得搭我根韁绳。”
从此,它就跟了这个后生。
后生姓周,单名奎,是个走街串巷的算命先生。
住在城南一间漏雨的破屋里,冬天冷得能冻掉耳朵,夏天热得能烫熟鸡蛋。
穷归穷,姓周的待它还算不错。
每天清晨,姓周的会往它槽里添一把豆饼,有时候还能混上些蛋液。
那可真是好东西,嚼起来满口香。
“走嘍,今儿个去东市碰碰运气。
这时的它还不叫吕母。
只是一头没有大名的驴,驮著姓周的全部家当一破幡子,几本翻烂的命书,一个卦筒,还有口缺了角的旧锅。
姓周的跟在它屁股后头,逢人就喝:“算命看相,不准退一半!”
生意好的时候,姓周的会多买半斤豆饼,拍拍它的脖子:“今天加餐。”
生意不好的时候,姓周的就蹲在旁边,跟它嘆气说话:“又白跑了————没事,明天咱们再试试。”
它不懂人话。
只知拍在脖子上的手,不管轻还是重,总是热的。
这是它对人最初的记忆热乎。
后来它长大了,一身皮毛油光水滑,走在街上,总能惹得人多看几眼。
姓周的高兴坏了,逢人就吹:“瞧瞧我这驴,多俊!整个苏州城找不出第二头!”
可这模样,给它惹来了祸事。
有那么几年,姓周的不知从哪接了门“生意”
配种。
“你別怪我。”
姓周的牵著它往外走的时候,总会念叨:“一季配一回,能挣二两银子,全家够吃半个月了。忍忍,忍忍就好。”
每次被牵到陌生的驴圈,被粗野的公驴围著嗅来嗅去的时候,它总有种说不上来的滋味直到后来成了精,才知那滋味叫,屈辱。
“我的身子,凭什么由人做主”
可那时候它只是一头驴。
只能一季又一季,一年又一年地忍。
怀上驴宝,生下来,抱走卖掉。
怀上,再生,再卖掉。
有的小驴它只看过一眼,有的一眼都没看著。
再后来。
日子忽然就变了。
也不知姓周的是如何討到的婆娘,反正他的女儿,忽然被选进宫,当了什么王妃。
又过不久,当了皇后。
姓周的摇身一变,从个走街串巷的算命先生,成了皇亲国戚。
搬家那天,姓周的忙进忙出。
什么破幡子、旧命书、烂卦筒,统统扔了。
它以为自己被落下,谁知临走的时候,姓周的忽然跑回来,拍著它的脖子:“老伙计,进京享福去!”
確实享福。
国丈府的院子比苏州半条街还大。
它住的那间棚,比姓周以前住的破屋还宽。
不仅黑豆管够,还有专门的人伺候,给它刷毛、梳鬃、洗澡。
有回,新来的小廝给它添草料时慢了会儿,它抬起蹄子,照著那人就是一下。
“哎呦喂!”
小廝捂住要害在地上打滚。
姓周的听说了,不但没骂它,反而把那个小廝训了一顿:“不长眼的东西,再敢怠慢,仔细你的皮!”
小廝哭著磕头认错。
它站在旁边,驴脸差点笑出声。
从那以后,仗著姓周的包庇,它没少作威作福。
看谁伺候得不好,蹄子嗓子全招呼过去。
那些下人背地里骂它“畜生”,当著它的面,却一个个比孙子还乖。
这才是驴过的日子。
可惜,姓周的发达了,反倒比以前更抠了。
有人登门送礼,姓周的照单全收;
有人求他办事,姓周的拍著胸脯满口答应;
可轮到往外掏钱的时候,姓周的就跟割肉似的,一分一厘都要掰成两半花。
最离谱的是,皇帝拍卖种窍丸,姓周买了,却不给钱。
一“他是我女婿,能把我怎么著”
它蹲在驴棚里,看著穿飞鱼服的锦衣卫衝进来,把国丈府翻了个底朝天,五花大绑押走姓周的几个儿子。
最后还得靠姓周的女儿出面求情,才保住一无所有的烂命。
“老伙计,这回,又只剩咱俩了。”
它也確实老了。
所以,树林那夜发生的事,它原先记不太清。
只知道有几个人衝过来,要杀姓周的,然后吃它。
姓周的不知道怎么了,忽然变得很凶,在黑暗里乱挥乱捅。
再后来,所有人都不动了。
它闻著血腥味,凑过去,拿舌头舔姓周的脸。
姓周的没反应。
它又舔,舔姓周的眼睛、鼻子、嘴。
姓周的还是没反应。
它低下头,看见姓周的肚子上有道口子,里面露出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凭著本能,它拿舌头去舔,想把乱七八糟的东西舔回去。
什么味
不知道。
嚼了,咽下去。
“江南。”
“回家。”
它不知道家在哪儿,就一直走,一直走。
走了多少天,它不记得。
只知道草越来越青,天越来越暖。
然后,它遇到了一个戏子。
为什么是戏子
因为他脸上画著花里胡哨的妆—一红的、白的、黑的,花花绿绿,跟年画上的鬼怪似的。
“开智了有意思。”
那人笑得它浑身发毛。
可它跑不动。
那人跟它说了话。
从那之后,它脑子里忽然多出来好些东西。
怎么吸收日月精华。
怎么把吃下去的东西转化成灵力。
怎么隱匿行踪。
怎么避开人的注意。
甚至还有一门功法,专门给妖修的。
於是,它在南直隶住了下来。
刚开始那几年,它不懂事,逮著人就吃。
可很快它就发现,人这个东西,少了是会找的。
有一回,它吃了三个进山砍柴的樵夫。
第二天,山下来了官差,进山搜了整整一天。
傍晚,连修士都出动了。
从那之后,它就学聪明了。
今儿吃了,明儿就换个山头。
吃的人也要挑—有家有口的,不吃;
看著体面的,不吃;
成群结队的,也不吃。
专吃那些孤身进山的,没人在乎的。
对修士更要小心。
首先,它吃过几次修士。
那滋味,嘖,比凡人鲜美一百倍。
丹田那一块,嚼起来筋道弹牙,咽下去之后浑身暖洋洋的,修炼起来比平时快好几倍。
可修士这东西,吃了是会惹祸的。
所以它给自己定了规矩:
十个凡人,配一个民修。
绝不动官修一根汗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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