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9章 终极审判(1/2)
2京一中刑初字第088号。”
“公诉机关:京都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杨远清、薛玲荣……”
冗长的案由、诉讼过程、审理查明事项,被他一一宣读。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远清犯以下罪行——”
“一、故意杀人罪。1986年5月,被告人杨远清向被害人宋清欢投放剧毒物质铊,致被害人慢性中毒死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职务侵占罪。1982年至2001年间,被告人杨远清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资产共计人民币二十四点三亿元,数额特别巨大……”
“三、挪用资金罪……”
“四、洗钱罪……”
“五、行贿罪……”
“六、非法经营罪……”
二十分钟。
整整二十分钟。
旁听席上,有人已经开始冒冷汗。那些数字——二十四点三亿、二点八亿、一点四亿——每一个,都足以压垮任何人。
窗外,乌云正在裂开一道缝隙,有惨白的天光透进来。
“综上,”审判长的声音突然提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二条……”
“被告人杨远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
“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万元……”
一连串的刑罚宣判,如同疾风骤雨,毫不留情。
最后,审判长停顿了一秒。
那一秒,漫长得像一个世纪。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全场哗然!
审判长没有停顿,继续宣读:
“被告人薛玲荣,犯故意杀人罪(从犯),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职务侵占罪(共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京都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现在,请被告人就上诉问题当庭表态。”
“不——!!!!”
一声凄厉到不似人声的尖叫,猛然从薛玲荣口中爆发出来!
那声音像野兽临死前的哀嚎,瞬间打破法庭的死寂!
“我不要!我不要无期!杀了我!你们杀了我!!!”
她声嘶力竭地哭喊,双手胡乱地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囚服被扯得凌乱不堪。
“我不要坐牢!我不要关一辈子!远清!远清你说话啊!救救我!救救我!都是你!都是你害的我!啊——!!”
她的声音尖利刺耳,带着无尽的怨毒和悔恨,身体剧烈地抽搐着。
突然,她眼球上翻,头一歪,口吐白沫,整个人软倒下去,当场昏厥。
“砰”的一声,她像一滩烂泥般倒在了被告席上。
“带下去!”审判长皱眉道。
两名女法警和一名男法警合力,将她如破麻袋般拖出法庭。
法庭内,只剩下杨远清一个人还站着。
他在听到“死刑”二字时,身体剧烈地震了一下。
但出奇地,他没有瘫倒,没有嘶吼,没有像薛玲荣那样失态。他只是看向原告席,看着那个将他送上断头台的儿子。
这就是父子的最终结局了。
昨天晚上,张涛带来的那句话、那个录音,击碎了他最后一点侥幸。
“想想杨旭。”
是啊,他还有杨旭——那个他还在乎的儿子。
如果他上诉,杨旭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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